萧程重度中毒

【于远】正义之花(12)

*检察官的设定正剧向的于远
*3879
*开虐预警不过不是这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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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之后的几个月里,于锋和邹远再没接到恐吓电话或是收到恐吓信件。日子趋于平常,偶尔会接到一些棘手的案件也是里外看上去都是挺棘手并不会像之前那种会搞出嫌犯突然死亡这种幺蛾子的案件。

之前于锋说过即便是那唯一的线索断了之后也会发生意想不到的转机。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没有什么犯罪是十全十美。但是于锋怎么也不会想到会是以这样一种方式把那个案件的谜底揭开,也不会想到他们新接手的这个案件会把他们推上风口浪尖,更不会想到他们一直坚持的公平正义会让他差一点失去邹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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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经确认是之前已经被确认死亡的呼啸市公安局局长的儿子。

消息一出,舆论哗然。

所有矛头指向百花市人民检察院,当初做出因犯罪嫌疑人死亡而决定不起诉的草率指示受到了民众的谴责。现在的这种局面完全不在百花检察院的设想当中。检委会的委员长和部分委员因为可能涉嫌玩忽职守犯罪而正在接受调查。虽然现在的这个案子牵涉到的人物比较敏感但却还没有到百花检察院需要回避的程度,省院也没有做出需要移送其他市院的指定管辖决定,因为案发地在百花市内所以这个案子还是由百花检察院管辖。

幸或不幸,于锋和邹远一直想要追查出的结果以这样一种方式呈现在他们面前却也以这样一种方式终结。过去的案件真相浮出水面,将嫌犯偷天换日的幕后黑手不是别人正是呼啸市公安局局长,他通过自己的关系网利用金钱交易贿赂执行死刑的武警让他们把他所要求的死刑犯的尸体偷出来作为他儿子的替罪羔羊。本以为自己做得滴水不漏,没想到到最后捅出篓子的却依旧是自己那个不成器的儿子。呼啸市公安局局长因涉嫌滥用职权、行贿、徇私枉法等多项罪名被逮捕并提起公诉,最高可被判处无期徒刑。

不管怎么说先前的案子以那种状态结束,于锋和邹远心里都不是滋味但也无可奈何,而现在那个案件的的确确是真的结束了,但于锋和邹远两个人却没有一丁点儿的释然,因为该案的结束却是他们现在接手的这个案件的开端。

死者的特殊身份让所有牵涉到这个案件的线索、证据都显得那么尴尬。

百花市公安局是以过失致人死亡的罪名向百花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而百花检察院的侦监科也是以该罪名批准逮捕,现在案件移送到公诉科审查起诉,邹远认为这个案件不像表面表现出的那样是过失致人死亡,他认为这是故意杀人还且还是很恶劣的那种。

犯罪嫌疑人或者也可认为被害人,是一名在校大四女学生。从公安对她的讯问当中能了解出整个案件的大概。死者生前曾在夜间小路尾随过被害人,企图对她实施强奸行为,而被害人为了自我防卫而意外捅死了死者。这样的案件经过如果属实最多被认定为防卫过当,而刑法法条同时也有规定,对于强奸这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行为被害人具有特殊防卫权,不过对于特殊防卫权的限制还是很明显的,必须是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性”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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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里面,邹远手执油性水笔在笔记本上圈圈写写。

“于锋。”邹远抬头问道,“你对这个案件怎么看?”

“故意杀人。”于锋翻开卷宗指着那份法医鉴定报告如是说,“好几刀都捅在致命位置,肺上两刀,心脏上三刀。如果因为受到暴力侵害而本能产生自卫举动的话,在第一刀将侵害者的胸口划伤之后第一反应应该是逃而不是继续第二第三刀地捅下去。要知道当时侵害者是手无寸铁的,而且还是醉酒状态。虽然有时候醉酒者可能比清醒时更具攻击性。”

“你是在说前不久一个醉汉因强奸某女性未得逞而把对方勒死的事?”邹远看于锋点了点头便继续说道,“那确实是个悲剧,那个男人清醒过来之后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我觉得这个案件最大的谜团还在那个女孩身上,谁没事会带把刀在身上?我认为她心理上可能有些问题。”于锋说。

“所以她的举动在我们看来比较反常。”邹远接话。“你说她之前会不会有过类似的遭遇导致对此类事件特别敏感?”

“不无可能。”于锋说,“不过到底是什么情况不和对方接触一下还是无法全面了解。”

“提审排几点?”邹远会意地笑着问道。

“明早九点。”于锋也是回以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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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天气不太好有点飘雨,让邹远想起了之前有点糟糕的提审经历。

“你皱着眉干什么。”于锋从内后视镜看到了邹远的表情,挑了挑眉毛问道,“觉得案子棘手没辙?”

“不是。”邹远手肘搭在车窗沿手托下巴看向窗外,道路两旁的油菜花开得异常灿烂,特殊的菜花香混着雨水洗刷过的青草香飘散开来,“今天天气不太好。”

“然后心情糟糕?”于锋嘴角扬起差点笑出声来,“想起不好的事了?”

“嗯。”邹远应了声算作回答。

“解决这个案子之后搬过来和我住吧。”于锋平和地说出了让邹远觉得很突兀的话。

“于锋你思维也太跳跃了吧。”邹远调侃道。

“你不是心情糟糕么?说些开心的事让你高兴高兴啊。”

“我发现我们做决定时候的思维模式还挺像。”邹远笑笑,“都是什么案件结束之后如何如何的。”

“嗯?你什么时候做过这种决定?”于锋问道。

邹远觉得自己好像说了什么不得了的事情整个人开始发烫。邹远记得当初自己对自己说过案件解决之后和于锋好好谈谈,但于锋却先他一步找他谈了。之后邹远又说过等案子解决之后向自己喜欢的人告白,而当时于锋还并不知道邹远喜欢的人就是自己,不过到最后似乎还是被于锋抢先了,关于表白的种种。

“嗯……就是告白的事啊。”虽然邹远的声音细若蚊吟却还是被于锋捕捉到了。不过于锋没再就这个话题发表言论而是进一步向邹远确认了刚才那个提议。

“搬过来住?”

“嗯……让我考虑考虑?”邹远不确定地问道。虽然邹远父母常年都出差在外邹远的确是一个人住,不过同居这种事还是得慎重点不是?

“可以。”于锋笑,“不过我不会接受同意以外的回答。”

“那我还考虑个屁?”邹远又是难得爆了个粗口。

“你可以决定什么时候搬过来啊笨蛋。”于锋说,“不过别让我等太久。”

于锋如愿以偿地看到了邹远红透的脸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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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在这种下着小雨的季节显得更加潮湿阴冷。

当民警把那名女大学生带到讯问室的时候,邹远只觉得对方像是个月黑风高夜的变态女杀手,不过邹远很快把这个想法丢弃了,因为觉得这样想对该名女孩太不尊重。

女孩的头发束起,看起来很精神但是表情很阴沉,可能是在看守所呆得太久的缘故吧。

“我们是百花检察院的检察官,对于我们两个承办你这个案子有什么意见没有?”邹远开口问道。

“我是正当防卫。我没有罪。”女孩眼睛看着邹远陈述得很平静。

“不是你说正当防卫我们就得认定为正当防卫。一切还是要靠证据说话。”于锋说。

“他想强奸我。我是正当防卫才不小心把他给捅死了。”女孩说,声音带着冷意。

“不小心?除去死者胸前被划伤的那一刀,你一共捅了七刀,五刀致命伤。你说你不小心?”于锋声音也是带着冷意不过更多的是愠怒。

“听说被我捅死的那个人其实也是个罪犯?因为你们的无能让他逃脱了法律的制裁。我这算不算是阴差阳错地为民除害了?”女孩似乎露出了微笑。

于锋和邹远都是一怔,死者的特殊身份虽然不是什么秘密但被这样一个可能涉嫌故意杀人的犯罪嫌疑人拿到台面上如此调侃,对于当时承办该案件的于锋和邹远来说是一个极大的讽刺,但他们两个毕竟也不是什么初出茅庐的新手检察官,对于这种程度的挑拨还不至于怒上心头控制不住自己。

“但你当初做出这种残忍行为的时候根本不知道对方的身份吧?”邹远说。

“残忍行为?”女孩眼神沉了沉,“你们懂什么?你们没被强奸过怎么可能懂我的心情?也对。你们怎么可能被强奸过。你们都是男的。”

女孩似乎理解错了邹远问题的内涵,不过女孩的陈述却让邹远他们抓到了一些解开谜团的蛛丝马迹。

“你以前是不是遇到过相同的事情?”于锋问。

“你在说什么?”女孩似乎意识到自己刚刚情绪有些激动说了一些不该说的话,至少在她看来不应该透露的话。

“案子已经到审查起诉阶段,我们会公正地看待对你有利与不利的证据,也请你配合我们的工作。”邹远很认真地对女孩说道。

“公正?什么公正?!”女孩的情绪有些失控,“强奸犯都应该剁碎了喂狗!”

邹远和于锋觉得谈话已经进行不下去了,便让民警把犯罪嫌疑人带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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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程的路上车内气压有点低,邹远心情又变得有些糟糕。

“于锋。”邹远问,“我们努力的方向正确吗?我们该往那个方向努力吗?”

“别怀疑自己。”于锋说,“想想自己心中的信仰。”

心中的信仰是吗。邹远一直很感谢于锋,即便成了恋人,那一份真挚的感谢一直都保存在心底。邹远觉得自己被于锋的话给拯救了。

“回去向档案室调出近几年的强奸案吧。”邹远整理了下自己的心情开口说道。

“正有此意。”于锋说,“不过先去她的学校了解一下情况说不定会更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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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是本地人这一点毋庸置疑,从初中到大学读的也是本地学校,不过女孩是农村出身而且还是比较偏远的那种小村庄,据说他们村到现在也只出了她这么一个大学生。女孩从高中开始过得是学校寄宿制生活,因为成绩优异学校减免了她所有的学杂住宿费。在大学的时候也是年年都拿奖学金的主。了解到这些基本信息的时候邹远他们心情也是挺复杂的。之后听到女孩高中班主任的一席话后邹远他们似乎抓住了破解谜题的关键。

女孩的确在之前遭遇过相同的事件,当时女孩身体上确确实实受到了严重的侵害。

于锋和邹远回到检察院之后就向档案室调取了当年那个案件的全部信息。

强奸案,犯罪嫌疑人最终被判了七年有期徒刑,犯罪行为发生在女孩还是高一的时候,女孩被强奸然后怀孕最后流产。于锋和邹远都有点震惊了,七年有期徒刑确实太轻,细想一下,自判决之日起已六年有余加上公检法办案时的羁押期限,再没几个月,当初的嫌犯就能出狱了,若是还有减刑,说不定已经是自由身。于锋和邹远开始理解女孩的行为,但是还是没办法苟同。

“即便是这样也没办法改变她故意杀人的事实。”邹远有些失落地摇了摇头。

“但这至少还是能够成为她减轻刑罚的理由吧。”于锋轻轻拍了拍邹远的肩。

“明天再去见她一面吧?”邹远问道。

“嗯。”于锋回答。

-tbc-

2015.04.13_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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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构虚构虚构,现实当中肯定没这样的坑爹的案件发生,也不会有我这么坑爹的提审过程出现,大家别太当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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